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7日表示:证监会近日致函地方政府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。
邓舸指出,未经国务院股权监督管理机构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活动。
邓舸称,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股权众筹名义开展发行股权活动。
邓舸称,证监会正对股权众筹平台进行专项检查,检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私募股权众筹、股权众筹、众筹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平台,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融资在是否进行了公开宣称,是否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,投资者对象是否超过200人,是否进行股权众筹募集资金。
邓舸称,检查目的是为摸清股权融资平台底数,排查潜在风险隐患,一旦发现有关违法犯罪情况,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。